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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7日
被送往看守所的时候已经是次日凌晨2:30了,我环顾车内,只有我和小弟2个人。我问:"我那个朋友呢?""他已经放了。"警察说。小弟一脸无辜的说:"我今天第一次上班,能不能短几天?""五天已经够照顾的了!"警察瞪了他一眼。
进了看守所院门,大铁门咣噹一声锁上了。我们在门口进行交接,把个人物品进行登记、封存。小弟先行办好手续,被带往一号监区2号监房。我花八十元购买了一床被子,一个塑料口杯,以及牙膏牙刷和塑料汤匙,这些都是配套好的。警察把这些从仓库里拿出来扔在地上,我卷起来,跟着他向监狱大楼走去。他按密码打开铁门,把资料交给里面的警察。警察让我站在墙边,把衣服裤子全部脱光。我只能照做。他把我脱下来的衣服进行检查,抽掉短裤中的绳子,然后扔在地上。我拾起来重新穿上,抱着被子和他一起向里走。
他打开3号监房的铁门,里面地铺上躺着全是人,听见门一响,都把头抬起来看。我走进去,警察随即把铁门锁好。一个年纪大约六十多岁的犯人走过来,按住我的头让我蹲下,他呵斥说:"不要东张西望,先洗脚。"进门的旁边是一个蹲便池,和睡觉的地方只隔着一米高的矮墙。便池旁边有一个水龙头,我冲了冲脚。他说:"用手搓!"我洗好,用旁边的抹布擦干。老头掀开一个人的被子要我钻进去睡,我的东西则被他抱走了。
房间是狭长的,密密麻麻睡了三排的人。我睡在最下面一排,在宽度只有2米的地方并排挤着七个人!我侧着身体合衣而卧,房间的灯是永远不关的,尽管折腾到了凌晨三点多,却一点睡意也没有。我头顶在便池边的墙上,思绪乱七八糟的。
"起床起床!"外面刚麻麻亮,有一个犯人就呼唤大家起床。犯人们开始穿衣服、叠被子,一个都不能偷懒。被子叠好,掀起地上的木板,下面是一个一个砖砌的方隔,被子都塞在下面。犯人们陆续就着便池边唯一的水龙头洗脸,我不知所措的站在一旁。
"蹲下来!"那个老头走过来命令我。我蹲在地上。"什么罪?"他问。"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什么?"他没听懂。我忙掏出拘留单给他看,他又把单子拿给另一个四十岁左右,有一米八的犯人看。"在公共的地方你也罗体?"他看过之后抬手就是一巴掌,我的脸立刻火辣辣的疼起来。我说:"是在一个桑拿会所里面。""那里罗体是正常的,不罗体反而不正常了。"他说。"是啊……"我正想辩解,老头拿起拖鞋,照着我头上、脸上就是一通猛打。我缩着脖子,没有反抗的余地。
一个年纪很小的犯人走过来,拎着我的耳朵站起来。"你以后用这个杯子,这条毛巾。"他指给我看。那些实际上都是别人用过的。我正点着头,那个中年犯人过来就是一个耳光,吼道:"谁让你站起来了!"耳朵被打的鸣叫起来,脸上麻麻的烧起来。老头子让我面向墙壁蹲好,头沉沉的低下来。他在我的大腿内侧掐着,还一边说:"还老实不老实了?"他觉得还不够,把指甲也深深的扣了进去……
我开始后悔下班以后还要东奔西跑,老实睡觉去反倒没事了。此时,那个小伙子又拎着我的耳朵让我去洗漱,一把牙刷,毛已经四分五裂,显然已经被用过很久了。便池边已经没几个人了,我蹲在地上,快速刷牙洗脸,有的人在我身边肆无忌惮地小便,条件如此,也只能接受。"大、小便都要蹲下来!"后面一个人警告我说。牙刷用后都放在一个杯子里,由监狱的狱工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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