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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荒岛起舞献给所有我爱过和爱过我的人作者:羽童烟——我深深爱你,却与你无关一
我曾经很固执地相信一些东西永远不会被时光改变,比如一种嗜好,一种习惯动作,和一种爱情。我曾经近乎痴迷地坚持,习惯抽同一种品牌的烟的人,愈是雷打不动的执着愈能说明他对爱情的坚定程度。后来我终于发现,自己在很多方面包括抽烟上都喜欢尝试新事物,除了对爱情;而爱情对我来说,最后就像自己不可救药的烟瘾;自己知道这会伤身——对我这种人甚至是致命的——可是我已经不可收拾自己,这没有什么益处的嗜好。
因为他我养成了一种奇怪的习惯——打开一包烟的时候,我会抽出第一排中间那支,过滤嘴朝下倒放进烟盒——这一支被我称作许愿烟,留到最后才抽;意义如同藏传佛教的转经轮,抽着烟也能祈祷着自己微渺的渴望。
没有烟抽的日子就象没有爱情的日子,莫名地焦躁不安;而抽多了烟又会难过,就像知道真正得到了一种爱情,也只是丘比特的一场恶作剧;可是,我不能没有这种令人暂时振奋的嗜好和奇妙的恶作剧。
不知道该不该想起他,有时觉得某种记忆会在脑海中深刻地荒唐。愈是想忘记,就会加倍地折磨自己,只好听任时光流沙一样掩埋一切,也掩埋了青春。
我的思绪如同一只飞蛾再三地扑火,让记忆一次次灼伤自己——还能回去吗?
在我发疯的日子里很久没有出活,一天老板说,童,你怎么了,这有一个化妆品的文案你给做了吧;你怎么好像不在状态似的。
我没理他,第二天把文案给了他。
那是一个叫XX丝的护肤品系列,我的口号是“情人的手指”。
在荒岛上那间红顶白墙的小屋里,郑挚的手指一再抚摩我的面颊,轻触我的那块小小的伤疤。
海风撩起窗帘(一定是淡蓝色的),窗外并排放着两只老藤椅,光滑溜手;我和郑挚在情人的指间永远地年轻。
阳光渲染过的青春。
那个文案很成功,不久老板派我去做一个广告研习班的特邀讲师。我去了,在那里见到他。
我不会过分褒奖一个人的美丽,自信自己很会审美。可是在他进来的一刹那,我想起了一个词。
惊若天人。
他是那样的一个美少年,漫不经心地坐下,跷着腿,开始和身边一个女孩子热烈地调笑;看都没有看过我一眼。
我没有在乎他的迟到,继续开讲广告文案的原则要旨之类——其实我知道那都是些屁话,这个研习班的学生除了交费什么也学不到,我一直相信,很多东西是要靠天赋与感觉。
那一节课我讲得很热烈,充分展现自己的灵性,获得学生们的阵阵掌声——我从其中得到了某种满足,我明白自己还在活着。我故意不把目光投向他那里,可是他自顾自地陶醉着,高谈阔论着,一脸的狂傲,我想起了纳西瑟斯——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的倒影而落水化为水仙的美少年。他是那样的遥远,是一尊白色大理石雕像光洁的灵魂。
我查了名单,他叫胡彤。
彤,这个名字忽然让我心痛。
晚上,我不可避免地游荡在胭脂河桥,然后回家想着彤的巧笑和自己做爱。
不久以后的一个夜里,我鬼使神差地遇到了彤,在胭脂河桥。他穿着一身很随意的学生装,一副乖巧的样子,靠着一棵树站着,月光洒在他的脸上,轮廓很美,一种冷艳绝俗的美丽,不可逼视。
我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然后他看着我,笑了笑,露出一排雪白整齐的牙齿。
“老师,你怎么在这里?”
我支吾了一下,说,我住在附近。本来是真的,我却说的那么鬼祟。
“哦,”他很天真地笑了笑,“我也是随便逛到这里,这正要走呢。”
“我也一样。”我讪讪地说,作出有急事的样子转身要走,也真的走了;然后又有些不甘心,我回转身看看彤,说,“你叫什么名字?”
“胡彤。”
“怎样和你联系?回头有时间聊聊。”
“好啊。”他很漫不经心地笑着,说出一个电话号码。
“走了。”我在心中默念着那个号码,转身庄重地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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