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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和他通电话10来天了,在第11天的晚上,他才问到我的年龄,如实回答了他,他硬让我叫他哥。对呢,我是八十年代初的男人,而他是七十年代中叶的男人,理所当然叫他哥了。没办法,叫了一声,他好像是挺满足的样子,笑得那样,没见他就知道他会趁着手机灯光满地找牙。而此时,我也是第一次才知道他住在一个离我不远的城市,我也明白,在这次通话过后,他就在策划和我见面的重大事宜了。
过了一星期,还记得是个周末。偶然接到他的电话,说他在我所在的城市,问我是否有空愿意和他见一面。嘿,见网友?不是吧,我想都没想过呢。满以为这是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们爱做的事情。而我们这些小男人,中男人应该不至于伦落到这地步吧。犹豫了一会,他可能也感觉我有点为难,他还先给我解担子,说只是见一见,还叫我请他吃饭,说哪叫我是地主呢,现在不是兴“斗地主”吗?他要斗斗我这地主。好吧,鼓起勇气答应了,其实我心里也有点想见见这位来自东北的兵哥。必定,电话费用了他不少,请吃个饭也算还点人情吧。
打车到了他约定的地方,那是我们这城市一个很有名的百货大楼,他说他站在百货大楼门口数第四根路灯下,穿军装的。应该很醒目吧,满大街穿军装的人也不是很多的。而我此时,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的紧张,必定,我这个八十年代初的小男人第一次去做那少花季少男少女爱做的事情了。
我有点贼,远远的看着,那路灯下着实有一个穿军装的,个儿挺高,背对着我,看样子是抽着烟。为了确定一下,拿出我的手机,拨通了,看他往裤兜里掏东西,没错,就是他了。马上挂了,捷步走过去,站在他身后。
“嘿!”
他转过身上,面色镇定。
“嘿,你好呀!”
握手,没有拥抱,也没有热吻。
几句寒暄,带他到了一个我认为还比较雅致的饭馆,找了个靠窗的座位,点上几道小菜,要了瓶白酒。虽我这人的酒量不算公斤级,但是初次见面,没酒不成,对军队上的朋友好像更应该以酒会友了吧。
我们都少言,几杯酒下肚,话也多了起来。他说他是来这边开会的,顺便见见我。其实和他年龄也差不了太多,也没有什么交流上的代沟,再加上我这人在单位就练就一嘴把死人说活的功夫,我们交谈倒还算顺利。一瓶酒下去,他好像还没有尽兴,把服务生叫过来又要一瓶,我有点犹豫,第一是因为自己看他有点双影了,第二也怕他喝得太多,但又怕怠慢了客人,就要了瓶那种200毫升的,他只是抿嘴对我笑了笑。我们吃饭大概用了一个半小时,酒喝了不少,话也说了不少。
我说些工作上的事情,而他就主要谈了谈他当兵的历史,大有在我面前炫耀的架式,也知道了他老家在大连,海边长大的。十几岁就来我们这当兵来了,从当兵一直谈到他当连长,像放黑白胶片一样的,其中也不免一些他受委屈的轻描淡写。饭毕,抢在他前面付了钱,他说他也要回他住处了,我问他住哪,我可以送他过去。而他还调侃说要不就住我那算了,还没等我回答,他就好像给自己一个台阶,别介意,玩笑,玩笑而已。送他过去了,是一个军区的招待所,也没有进去坐,他也没有请我进去坐坐,他上楼,我也就回去了。
晚上,没有他的电话。酒力作怪,洗了澡,连牙都没刷,睡了。
第二天中午,来了个电话,说了说他们开会,有些工作要做,没空找我出来。还说一定要回请我一顿,我也只好说:以后有空再说吧。当时我也有点忙,没几句就挂线了。
接下来三天,每天也只是一个电话,其它什么都没有发生。
见面的第四天晚上,我清楚的记得。下着雨,倒挺凉爽,在单位加了一会班,同事约出去吃饭,说哪儿哪儿新开了一家火锅店,正在开业大酬宾呢,我们也可以去尝尝味道呀。反正没事,就和这帮哥们姐们出去了。都九点多了,店里还是很多客人,看着那店老板笑得灿烂的样子,我就想起潘长江的样子。越看越像,哎呀,不是像,简直就是了。由于是开业大酬宾,菜的味道和份量都还行。服务员个个都很客气的样子,不敢有半点的怠慢,这些服务员的殷勤让我想起了几个月前去医院看医生那些护士小姐对我的冷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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