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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青年人生命力最旺盛,尚未结婚并且生活自律者,当天赋的原始欲望来临时,只好自慰。刘勇烈在所难免。以前他自慰时想的都是异性,遭李淑芬臭骂后,那一晚却想的是一个有感情有思想的同性热乎乎的肉体——陈俊逸。
真的,性选择使许多动物都有天然的美感,人对美更感觉敏锐。不过,人对美还理解深刻,在美之后加上了一个好字。也就是说,人,光表象美还不行,还需要做人好,才真正富于性感魅力。
陈俊逸的做人,或者说他对刘勇烈无微不至的关照、体贴,使他那漂亮的脸蛋,健美的身材,光洁的皮肤,特别是那甜柔而哀怨的笑容,突然对刘勇烈**力莫大。他一向心想却不敢指望的与刘勇烈结伴共走人生路的活法,刘勇烈本实难想像,现在却觉没有什么大不了,未尚不可。
地理环境,总是改变着河流的流向。客观现实,也总是改变着人生的走向。有时候,这种改变,甚至与人的初衷相反。
十来岁的时候,刘勇烈便梦想着有一天,一个美貌可人,善解他意的女子,会进入他的生活,珍爱他如命,与他诗情画意地男欢女爱。可是春兰凋谢,秋菊零落,岁月一页一页无情翻过,他已二十多岁了,却仍没有遇到这样的女子。即便有女子曾对他青睐过,那也是因为他的美貌,或是他的大学生招牌。他身无分文却走上文学苦旅后,有哪个青睐过他的女子,肯掉价到捡破烂供他写作呢?更别说冒险挖矿为他出书了。而最能感动他的,是人对他的命根子——书——的态度。对他这个执意构建精神家园的人,陈俊逸所给的是终极关怀。
天地之大,他不过是一粒尘埃而已。走上文学这条苦旅,他更比尘埃还微乎其微了。这世界,除过母亲,只有一个陈俊逸,视他这粒尘埃比天还大。
他虽然在理智上尽力不使自己歧视同性恋者,但在影视上一看见那些娘娘腔,扭捏作态,妖里怪气的同性恋者,就欲作呕,一听人说0呀1呀同志呀,甚至**呀,就本能地身上起鸡皮疙瘩。直到知道陈俊逸也是同性恋者后,他才不再那么本能地对这种人反感。俊逸单纯地像个孩子,什么时候扭捏作态过?特别是得知俊逸这几个月来竟在为自己出书冒险挖矿,他都对俊逸有了一种英雄的感觉。
如果俊逸对他的那种感情,可以用爱情来说的话(这样来说,连他自己都觉有些玷污爱情,没办法,习惯就这么力量大),俊逸对他的付出则是自私的,因为爱情本身就是自私的。但是谁会出于高尚的友情对他作如此付出呢?事实上,他回家写作后,除过俊逸,没有一个朋友过问他的生活、事业什么的,分明怕一过问,他就会把他们黏住。他和那些朋友的关系很纯粹,纯粹地都让他觉不可靠,似乎只要他一张口,朋友关系就会完蛋。而俊逸的性指向,使得两人的关系复杂化了。但他有什么不可以向俊逸张口的呢?
既来这人世,刘勇烈就不想空去,总想给这人世留下些他曾来过的痕迹。文章向被视为雕虫小技,壮夫不为。刘勇烈却以为,小小笔尖不可小觑。致远钩沉,寻根问底,"究天地之际,通古今之变",可小天下,大人生。幻灭沧桑,不朽的是文章。秦皇汉武坟修得极大也枉然,"死后性空灵",刘勇烈欲学太史公李谪仙,以笔尖长存灵魂。正是陈俊逸,使得他能够自由发展,已写出了半部书,并且就要面世了。如果他突然死去,将不会太为抱憾。
人与人是互动的。人生若可拿写文章来比喻的话,这文章是由自己和周围人写成的。刘勇烈的人生文章里,陈俊逸所写出的那一段,无疑是大手笔之作。然而,陈俊逸写自己的人生文章时,却特别糟糕,毫无色彩可言。刘勇烈也想用大手笔来写陈俊逸的人生文章,冲破世俗禁锢,与陈俊逸并立人世,相映成趣,让人们为他的书陶醉时,就会想到陈俊逸的美好。难道不是吗?人们为凡·高的画陶醉时,不由就会想到泰奥的美好。
谁知他不能写出让千万人陶醉的经典呢?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知道自己竟写的是一部光耀万古的经典吗?有陈俊逸的全力支持,更不可知了。
从现实生活来说,也是最好莫过。他可能长时期以至终生都因投身写作而生活清苦,恰恰陈俊逸除过对他的爱外,对这人世几乎没有别的要求,不在乎清苦,只要能生存。两个大男人,怎样都能维持生存。他们可以在城里租个简陋的地方。俊逸打工不说,他早上写作,下午、晚上也可以去打工呀。俊逸可以捡破烂,为什么他就不能呢?再说他有知识,还可以做家教,给孩子补习英语什么的。那样比俊逸干体力活挣钱还多呀。
只要有爱,最简单的活法,其实最轻松,最惬意,最幸福!
俊逸梦寐以求的,不正是这个活法吗?他不爱李淑芬而与人家结婚,不光把自己锁入了家庭牢笼,事实上也是在伤害人家李淑芬。李淑芬离开俊逸,不说找一个爱她的人,只要找一个异性恋者,也比跟俊逸过着好。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
于是,勇烈向俊逸打了电话,准备在他给自己一个意想不到的震撼、感动后,也给他一个意想不到的震撼、感动。嘿,不知道那臭小子将要怎样心花怒放、欣喜若狂哩!
可惜,现实不是梦想,事常常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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