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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你去哪儿?”志豪叫我。我猛抬头,发现自己正从他身边走过。我把果珍递给他。他不接,说太酸不爱喝。我盯住他双眼却不说话,他便顺从地接过喝了,仿佛喝的是药,紧皱着眉头,仰着脖子,喉结一上一下。他脖子很长,不粗却饱满,露出一条静脉,一直延伸到衣领里面。
“对你有好处,别一脸委屈。”
“对你也有好处,你干吗不喝?”
“我又没发烧。”
“果珍可以退烧?”
“不会直接退烧,不过里面有很多维生素C,可以提高抵抗力。”
“你懂的东西真多,还有什么你不懂?”
我抬头看他。他的眼睛藏在长发的阴影里,我看不清眼神,只看清嘴角。他在微笑。
“我要是你爸,一定让你把头发剪短。”
“为什么?”他轻轻摆一下头,垂在额前的发便顺服地分开来。
“因为太长了,不适合学生。”我假装严肃。
“这才不算长。我们班还有男生扎辫子。”他笑容可掬地回答。
“这还不长?快长虱子了吧?”我摸一把他的发,光滑而柔软。
“幸好。”他长出一口气。
“幸好什么?”
“幸好你不是我爸。”
“怎么了?怕我管你?”
“不。怕你真有那么老。”他冲我挤挤眼。
“我看上去很老?”
“不老。很年轻。很帅,太老了就可惜。”他又在称赞我。这是第二次。我已不如刚才慌张。我故意叉开话题:“老是一定很老了,比你大十岁总有了。”
“十岁?也不算多。”
“怎么不多?想想十年前,我象你现在这么大,你那时候上小学几年级?”
“三年级。不过我早熟,别人都说我像五年级的。”他故意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我扭头不看他的脸,却还是忍不住笑出来。
“说真的。你一点儿不老。”他补充了一句。
因为不看他,他的声音便显得很成熟,仿佛前天电话里听到的一样。我看着走廊,白天走廊里不开灯,反而显得昏暗,走廊深处更暗,有些人影在晃动。
10
十点过十分,我把志豪送回饭店。我让他先睡一觉,等我回来吃午饭。这一次,他爽快地答应了,并没提回天津的事。
从客户公司办完事出来,已是下午两点。我饥肠辘辘,心想志豪一定也很饿,所以着急往回赶,不巧又遇到堵车。回到饭店就快三点了。志豪刚睡醒,揉着眼睛看我。
“饿了吧?”我顾不得脱去大衣,伸手去探他的额头。
“嗯……还好吧。”他把头往前凑了凑。
“怎么还没退烧?”额头似乎还是滚烫的。
“退了。你手太冷了。”他对我眨眨眼。我坚持要他再试试表,果然退烧了。
“走吧,吃饭去。”我站在床边等着他穿衣服。屋子里很热,可我懒得脱去大衣。
“能不能不穿?”他看一眼那羽绒服。
“不能!一定要穿,你刚退烧,不能着凉。”我口气很强硬。
“又没多远……”他又是一脸无辜的神情。
“你穿这个好了。真挑。”我脱下大衣和围巾扔给他,自己穿上羽绒服。
他不再推辞,穿上大衣,马马虎虎地围上围巾。我走过去,把围巾仔细替他从新围过,遮住了嘴和耳朵。他把鼻子贴在围巾上,狠狠嗅了一下,闭上眼,一副很陶醉的模样。我一把把他推出房间去。
我们选了一家门面不大却很整洁的小馆,点了些家常菜。志豪的胃口比昨晚果然好了很多,不多久就把饭菜一扫而光。我们从饭馆儿出来,天更阴了,街边的店铺亮着灯,工地里也亮着灯,天色便显得更加阴沉。
“我要不要……回去呢?”他突然问。他低着头,把鼻子埋在围巾里。
“今晚再休息一下,明天早晨再走。”我回答。
“那又要多麻烦你一天。”他抬头看我,眼睛很明亮。
“无所谓,就多麻烦一天呗!”我对他微笑,“反正明天我就回美国,你想多麻烦也麻烦不到了。”
“明天……就走?几点的飞机?”他似乎有些惊讶。
“下午一点。所以可以先送你去火车站。”
“还以为你礼拜日才走……那好,那就再多麻烦你一晚。”他噘一噘嘴又笑,果然是小孩子,忽晴忽阴的。
“今晚你自己叫room service好了。”不知为何,我突然想起今晚的饭局来。
“什么是room service?”
“噢,room service就是送餐到房间的服务。你就不用出去吃了。”
“从餐服务?那不是很贵?你……晚上有事儿?”他嘴边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我躲闪着他的目光:“是,有事儿。和老同学吃饭,很多年没见了。”我凭什么要躲闪他的目光?我想不明白也不敢去想。
“噢。”他应一声便沉默了。路边有个空易拉罐儿,他一脚把它踢飞了,显是用了不少力气,身体也跟着晃了晃。我不想说话。我还在生自己的气,刚才为什么要躲闪他的目光呢?终于他先开口:“我还是今天下午就回学校去。”
我停住脚步,转身对着尘土飞扬的工地。我说:“不是说好了明天走?今晚再歇歇就好利索了。”他在我身边站稳了,也转头看着工地。风吹动他的发,在我视野的边缘晃动。
他说:“又何必呢?非要留在饭店里养?”
“不用。你随便。早点儿回去也好。”我转头继续走。他却站在原地不动。我走出四五步,仍不见他跟上来。我回头去看,他仍面对着工地,嘴微微噘着,发舞动得更剧烈了。
我低头看脚下,黑亮的皮鞋上落了不少新鲜的泥点儿,显得格外扎眼。我抬手抹一把鼻子,鼻头儿正凉,唇边的胡子茬儿有点儿扎手。两天不刮就扎手了,我毕竟是三十岁的人。
我走回他身边,把手放在他肩膀上,低声说:“还是明天早晨再走吧,饭店睡得比较舒服些。”我手下用力,他便转了身子跟我走。一步又一步,我感觉到他肩膀的起伏。我再低头,看脚下的路。路很泥泞,很多新的泥点儿,不停地溅到我和他的鞋子上。他穿一双白色的旅游鞋,此时虽也沾满了泥点儿,却不如我的黑皮鞋更加见不得人。
突然有汽车在我们背后鸣笛。我拉着他闪倒路边。车开过去,又溅了些泥点儿到我们的裤脚上。我们异口同声,对着那车子的背影放肆地骂了一句,然后我们都笑了,笑得有点儿夸张,这样说,因为原本没什么好笑的。
“星期六就走,这么着急,有人等着吧?”他边笑边问。
“对。老婆等着。”我边笑边答。
“就知道,老婆怎么舍得你离开那么久!”他回答得轻轻松松,仿佛突然之间换了个人。
“是啊。”我点点头。
“嘿嘿,老婆最好!给她买礼物了?”他抬手勾住我的脖子,象老朋友一般。
“没有。哪儿来的时间?”我摇摇头。
“这怎么行?不行不行,没时间也得买。走走走,现在就买,就在这儿买!”他似乎突然来了兴致,硬把我推进路边的一家小礼品店。礼品店很小,货却很多,琳琅满目。他手指着柜台里的水晶十二生肖说:“就买这个。她属什么的?”
“属虎。”
“呵呵,母老虎!哦,失言失言,别生气啊……”他又笑,忍不住似的。
我掏出钱,痛痛快快买下水晶小老虎。老虎雕得虽有些粗糙,但毕竟是水晶,也说不准,但至少是玻璃,所以晶莹剔透。
我们走出店来。天色真的有些晚了,恐怕有四五点的光景。我们并肩往回走,脚步很轻松,轻松得仿佛我们在边走边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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