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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每天早晨11:00起床,吃一盘我为他做好的蛋炒饭,这同时也是他的午饭,饭后洗个热水澡,大约下午1:00到楼下十字路口看老大爷下象棋,2个小时以后到购书中心看书,直到晚上7:00在街上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回家,看影碟或者打电子游戏,或者画画儿,或者折纸玩,直到午夜。
天天从家搬出以后不久就退了学也没有找工作,需要钱的时候就给家里打电话,很快就会有一笔存款打到他信用卡的账号上。他是社会学者所说的那种出生于八零年代从小养尊处优惯了的“垮掉的一代”,在没有人交接的地方,他自得其乐。
佛洛伊德说过:“想深入的了解一个人吗?那就跟他作爱吧,不管他是女人或是男人。”
天天之于我,就像一颗透明的水晶,我们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即使什么话也不讲什么事情也不作,我们也可以光着身子在房间里呆上一整天。爱一个人,就是希望和他长厢厮守。
我喜欢和天天依偎在一起听王菲的歌,也喜欢做饭给他吃,晚上喜欢抱着他睡觉,我喜欢这些平凡琐碎的日常事,喜欢他像个小孩子般被我呵护被我照顾的感觉,这时候我对自己说:天天在这个世界上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清晨的阳光不知什么时候从薄纱织就的窗帘透进来,空气中混杂着天天身上特有的味道和一缕玫瑰花的清香。喜欢看天天睡着的样子,头发乱乱的蜷缩着,像回归母体子宫的婴儿,特别能构起人体内母性的神情。
我的唇轻轻贴在天天清瘦白皙的面颊上又滑到他微启的双唇,一点点将他滋润。天天知道我在吻他,他的舌头象小鱼一样钻入我的唇中,在唇齿间放肆的穿行,仿佛要游遍我体内的每一个角落,我们就这样拥吻着度过了一个幸福的清晨。
可是只有我知道,这种幸福是多么的短暂,由于过去在天天心里埋下的某种悲剧性的暗示造就了天天在床帷之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低能者,他能给我的性的满足也就只有深吻的乐趣和手淫的快感了。
曾经有多少次,我紧紧拥抱他,渴望他能给我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做爱,就像美国gay片上渲染的那样。可是天天做不到,他真的做不到,他甚至不能在我的挑逗下正常的勃起……
那天下午不上班,碰巧天天到青少年宫学画画,他喜欢画画,我就替他报名参加了这个美术班,他总得学点儿什么才是个事儿啊。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无聊,就到一家网吧上网。小心翼翼的打开缘聚中原淡蓝色的主页,感觉到一种久违的亲切。
天天反感网络,尤其是聊天室,他说那不是好人去的地方,他把我通过网络认识的一帮人叫做“狐朋狗友”。反正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以,有了天天以后我还真就很少再上网了,甚至跟圈子里的朋友接触的也少了,这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真的是不可想象的,爱的力量就是这么伟大,他可以改变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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