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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2010年5月15日《厦门商报》A5版
这是发生在3个同性恋者之间的抢劫案。因为男儿身的“老婆”出轨,他入室抢劫了第三者。
31岁的男子小松已结婚生子,作为丈夫的他,同时是另一人的“老婆”。2009年7月份,他认识了小他9岁的年轻男子小曾,两人很快就同居了。不过,这对同性恋“夫妻”遭遇了第三者。
2009年9月7日晚,小松与同性恋男子小峰见面,并于次日凌晨1时来到小峰位于仙岳路的暂住处过夜。两人万万没有想到,小曾一直在跟踪他们。小曾说,此前三四天,他发现“妻子”小松经常背着他打电话,就怀疑小松有外遇。
就在小松、小峰在房间里呆了半个小时后,小曾敲开了房门。小曾掐住小峰的脖子,称其勾引了他“老婆”,要其拿出5000元来摆平。
小峰说自己没钱,小曾就搜走了小峰的两张银行卡,还逼小峰说出密码,并让“老婆”小松下楼取款,不过两张卡都被ATM吞了。小曾又搜出两张银行卡交给小松,小松最终取走了2900元。
小曾还用电线捆绑住小峰的手脚,并将小峰的一部手机抢走。而隔壁的邻居听到小峰的呼救声报了警。
2009年9月16日晚,两人在厦禾路一家网吧落网。
近日,思明法院以两人犯抢劫罪,一审判处两人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000元。(记者 陈光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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