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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回来,我把买来的礼物一件大T恤送给小十五,他高兴极了,立即换上了,对着镜子左照又照,接连说好看,又说我是第一个买衣服送给他的朋友。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也不知道做什么是对的,做什么又是错的。因为无论我做什么,对于他来讲都会成为稍不留神的第一次,而人生的第一次总是最难忘的。这个孩子啊,在初涉生活的时候认识了我,真不知道是件好事还是件坏事,而他也许是我永远的不解之痒。
于是我淡淡岔开了话题,问:“你以前那个小男朋友呢?没有再找你吗?”
他说:“没有了。现在我想想自己真的是够傻的了,我躲着他干什么啊?什么事儿都是能说开的嘛。”
我还真小看了他,他认为什么事儿都是能说开的。
他不是个优柔的人,潜意识里是以面对为方式来行事的。我想,这也就是他能写作文公开自己的取向、和姐姐无话不说的原因吧,同时他也再谋求怎么过父母的关口了。
他是勇敢的,和我认识的很多同志不一样,他对自己同志身份的认可有一种不符年龄的理智和冷静。他对同志的态度坦然而又纯粹,根本是我无法来牵引和影响的。
而我又能牵引和影响他什么呢?我只是个写字讲故事的人,写自己的心情、观点和态度,做那些苦闷同志的朋友,和一干网虫在网络里混。小十五连我的读者都不是,相反,他自己在写小说呢,还强迫我看那些耽美漫画,我若不看,他就一而再再而三地推荐。
他如果没有遇到我,将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故事呢?我常这样傻傻地想。而想到最后才发觉,人生的很多第一次或许并不是别人给予的,有相当一部分取决于自己。
我的心思里有了替自己开解的味道,可小家伙才没心思想这么多呢,而是兴致勃勃地扳着手指计算起来:“再有六个月我就可以领身份证啦!我有了身份证你就带我私奔吧!”
私奔?哇,真是件好玩儿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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