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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快承认吧。”杨庆乔首次占上风,忘了见好就收,眉飞色舞的继续捋虎须。
“少罗嗦!”郑彦低吼一声,索性扑过去把人压倒,直接用身体表达更强而有力啦!
好好睡一觉後,大野狼的精气神都补回来了。
得意忘形的小绵羊,你就自求多福吧。
是说,生活就像**,要麽反抗,要麽享受。
郑彦只给杨庆乔二个选择──要麽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然後被穷追猛打纠缠不休;要麽顺从听话乖乖搬家,然後翘起二郎腿吃香喝辣。
一夜情睡到新老板-27“唔……几点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杨庆乔问。
“还早,再睡一会儿。”郑彦回答。
“我该回去了。”勉力想爬起来。
“很晚了,留下来过夜。”把人按回去躺好。
“你不是说还早?”
“睡,明天早上我会叫你起床。”
“可是我怎麽去上班?”
“我开车,一起去。”
“我不想被别人看到我们一起去上班,这很奇怪。”
“隔一条街就让你先下车,你自己走过去。”
“嗯。”
“明天早上想吃什麽?”
“皮蛋瘦肉粥加肉松。”
“还有呢?”
“花生面筋和煎蛋……”
“还有没有?”
“没了……嘶……”说完,又睡着了。
“为什麽还不肯搬过来?”郑彦低声嘀咕,亲亲他的额头脸颊,抱着他一块儿睡了。
以上,是杨庆乔和郑彦近日以来,最常出现於晚上的日常对话之一,特别是当晚很快乐的翻滚之後。
日子看似平静安稳了下来,可杨庆乔依然很烦恼,甚至可说是困扰。
原以为郑彦的性格应该是冷淡寡情,若即若离,结果完全想不到竟然是个很黏、很难缠的人,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话说那日郑彦叫他搬去同住,他不肯,在被狠狠做得真的三天下不了床之後,他才趁郑彦不得不去公司看看的空隙偷偷跑掉。
他不是想逃走,只是旷职三天心里不安,虽然害他旷职的人是顶头大老板,不怕丢了饭碗回家吃自己,但是他放不下对工作的责任感,便回家换了衣服上班去。
大野狼不知自己和他在公司错身而过,匆匆回来看到空空如也的大床,真真气得冒烟,後悔没用条链子把他栓起来。
郑彦也完全想不到,杨庆乔竟然是个固执己见的人,一旦顽固的拧起性子来,十头牛都拉不动,不由得怀疑,以前的乖巧听话都是装出来的。
他实在想不透,杨庆乔明明是爱他的,也期待能和恋人一起生活,为何不愿高高兴兴的搬来同居?
难道真要承认也爱上了,才肯点头答应吗?所以说他才讨厌情呀爱啊这一套,真是……有够难搞,啧!
再话说自那日後,郑彦的简讯电话按三餐问候,摆明如果不想再这麽烦你,就包袱款款搬过来,不然每天每天夺命连环叩,叩到你愿意为止。
说起来,他大可用更强硬的手段逼他,可是他希望杨庆乔出於真心,而不是无奈被迫。
对为所欲为惯了的大总裁而言,这可是极大让步,难得尊重他人的想法意愿,换成以前哪有商量的馀地,直接就把人绑回去了,管你愿不愿意。
因为是杨庆乔,也唯有杨庆乔,才能使他做出让步。
他们不再到饭店滚床单,郑彦带杨庆乔回住处,除了爱做的事一定要做之外,还营造家居生活的温馨情趣,用种种行为隐晦暗示只要二人一起住,便能过着如此这般幸福快乐的日子,多好。
他们终於像一对正常交往的恋人,不再单单只有肉体的厮磨接触,相处之间增加了更多的了解与温情。
杨庆乔留宿的时候愈来愈多,愈来愈长,尽管尚未正式入住,可大半的时间都待在郑彦那儿。
浴室里,有他的牙刷毛巾爱用的洗发精;衣櫉里,有他的衬衫外套内衣裤;鞋柜里,有他的拖鞋皮鞋运动鞋;客厅阳台及餐桌总有一二本武侠小说随兴摆放──这个家中,到处都有他的生活气息与痕迹,甚至连笔记电脑都拿过来了。
郑彦让他不知不觉融入这里的空气,默默以自己的方式付出,极尽宠爱之能事,这样温柔的城府,深刻的心机,谁能说他对杨庆乔只有性没有爱?
大男人呀,只是拉不下面子,嘴硬,叫他坦率的说出个爱字,还不如去教一只猪唱歌比较快。
杨庆乔怎麽会看不出来,郑彦的行动与付出早已打动他的心,而且是打动心灵深处,感动得不得了,本来就爱他,这下子情不自禁的更爱了。
然而他依旧没答应同居,坚持只与“彼此相爱”的人同居的原则,他绝不是故意欲擒故纵或斤斤计较,而是不想再旁徨揣测,就要郑彦亲口表达真实的情感爱意,他才能真正感到踏实安心。
说他龟毛?嗳,爱情哪有不龟毛的呢,何况我们的小乔同学本来就是个典型处女座,心思多了一点也是情有可原。
终於在某一夜,两人在床上扑了二合回後,郑彦搂着浑身还潮红的杨庆乔,用万年不变的命令语调说每天都会说的话:“搬过来。”
算算日子,他们这麽磨着磨着,从最初相遇的初夏磨到秋末,如今冬天都到了,郑彦的耐性差不多也快磨光了,倘若杨庆乔再不答应同居,恐怕不只缠人而已。
他一个财大势大的企业家无论想使什麽手段都轻而易举,说不定乾脆买了他租的那整栋公寓,再让人夷为平地;也说不定索性将他锁在屋内,软禁起来,很多小说不都这麽写吗?这种情节看起来好像很萌很浪漫,但如果真的搬到现实来演,就十分恐怖了。
那不叫爱情,叫绑架、非法拘禁、妨害人身自由,那叫犯罪。
以爱为名的伤害与犯罪,无疑是这世上最可恶差劲的事,如果郑彦这样对他,他想,他一定会恨郑彦。
幸好郑彦还没失去理智,泯灭人性,很聪明的选择了耐心,一点一滴的融化他。
事实上,杨庆乔的心中早已经竖起白旗投降,输了,根本离不开郑彦了,可仍然忍不住好想问他:“你……爱我吗?”
郑彦仍然是一脸吃到十只蟑螂的表情,貌似不耐烦的回答:“不爱。”
杨庆乔的面容一蔫,掩不住黯然。
郑彦蹙了蹙眉,看不得他这种失望难过的模样,只好再凑近他的耳畔,嘴几乎贴上他的耳朵,很小声、很小声的补充:“才怪。”
“就说你也爱我嘛,早承认不就好了,哈哈!”小乔当即眉开眼笑,乐呵呵地又得意忘形起来。
“闭嘴,不准笑!”郑先生脸晕薄红撇开头,兵败如山倒,完全拿他没辄,可说整个人被吃得死死套得牢牢了。
吴杰志曾说他们一旦爱了,就是一辈子的事,爱情对他们来说等同自杀,因为他们会将生命交付对方。
他发现并且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爱了,这辈子确定是要自个儿拿根绳子,心甘情愿吊死在这棵名为“杨庆乔”的树上了。
发现爱,有时不一定要有多复杂、多狗血的起承转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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