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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我到了一看,他早就到了,连菜斗点好了,正看着这边呢。他今天穿了一件绿色的短袖,水蓝色的牛仔裤,人很精神。我一直认为绿色的衣服需要人来衬。呵呵,不过他穿起来,实在是好看,特别是配上清澈的眼睛,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清澈的眼神和绿色是这么的般配。重庆的崽儿喝多了江水,眼睛也是这般的清澈。
“哥,你来了”他赶紧走过来叫我。
“恩,你到的还挺早。”
“反正没什么事,我们课挺少。”这倒是,大一轻松的日子啊“哥你喝酒吗”他问我“不会,我最不喜欢喝那个,猫尿似的”
“呵呵,哥你真逗”他笑了起来,眼睛成了弯弯的月亮
徘徊在似苦又甜之间望不穿这暖昧的眼爱或情借来填一晚终须都归还 无谓多贪犹疑在似即若离之间望不穿这暖昧的眼似是浓却仍然很淡天早灰蓝 想告别
偏未晚边吃边聊,不得不说,在饭桌上他还算是绅士“哥你看还需要什么吗?”他将菜单递给我,问道“不用了,我吃什么都行”我算是喜欢吃,但是不挑。
“哥,你平时听歌吗?”他问我“听,而且很杂”
“那你喜欢听摇滚吗?”
我看了看他,这小子莫不是玩摇滚的吧“喜欢啊,但是唱不了摇滚,其他的都还行”
“我很喜欢啊,而且还有自己的乐队呢”果然,一提起摇滚来这孩子满眼放光,那神情,就像是我周围的单身许久的哥们见了大胸美女一样“哥你平时都听那些歌手的”
“Linkin Park,这算是出名的,他们的声音我喜欢,另一位很喜欢的庞克女歌手,Avril Lavigne ,当初喜欢他们的时候还不算红,后来也变大众了”
我现在算是知道他身上那种又酷又玩世不恭的感觉哪来的了,感情人家还是摇滚青年呢,自己已经过了那愤青的年龄了,不过他滔滔不绝的样子,有点我当年的影子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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