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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9日,香港丽晶酒店,他遇见了他。彼时他26岁,而他不过24岁,都是青春年少。一个是歌坛新秀,一个是性情中人。少年裘马,衣履风流。
上一辈的相识,使他们开始了往来。结果,他爱上了他。这时候他的事业,有了掌声,也有嘘声。而他,一直是银行界的精英,并开始为他打理财务,甚至在他经济最困难的时候,倾囊相助。
那些日子,两人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Cheung不缺后退的港湾,为一份坚实的爱恋,甘愿放弃得来不易的成功。Tong向所在的银行申请驻加工作。温哥华的咖啡甘醇香浓。
清晨醒来,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远处的山脉,天边的飞云。绿草成茵,邻居家的小鹿跑到花园里吃鲜花。被Cheung唤为“斑比”。在这样神仙美眷般的世外桃源,没有干扰和羁绊的天空,只闻到爱情清新的味道。
他,渐渐走红,成为天王巨星,却在高处退别歌坛,移居加拿大。他们生活在山顶的小屋中。一个在屋里看昆德拉的书,一个去邻居家提壶水避邪。
回到香港,他不再惧怕媒体。他说: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他告诉世界,什么是光明磊落。
而他,永远在他的身后。开车接送,一起打球,替他理财,在他累了倦了、笑了、睡了的时候,陪伴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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